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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由于案件涉及证券界举足轻重的人士和多家上市公司,廉署格外审慎处理。廉政专员和执行处处长不时向港督及财政司汇报最新调查进展;专案小组负责策划周详的逮捕行动。 “1987年除夕,当全港市民正在迎接新一年来临之际,专案小组则紧锣密鼓,从其他调查科借调人手,准备逮捕行动。”祁国利忆述当年那个紧张而漫长的除夕夜和元旦日。1988年1月2日(星期六)黎明时分,廉署人员兵分两路,一队行动小组由助理处长白敏庭亲自率领,前往李福兆的寓所将他拘捕;另一行动小组由首席调查主任费迪率领逮捕另一联交所人士。执行行动时,两个被捕者都很镇定,要求调查人员稍候,换过衣服才随他们到廉署去。另一方面,由于上市部经理转为污点证人的身分暂时仍需保密,专案小组按照计划,派出同事到港澳码头将刚从澳门回港的曾德雄带回廉署协助调查。 由于事前廉政专员已照会港府和联交所最高层人士,并且作出了适当的安排,逮捕行动展开后,联交所常务委员会马上召开紧急会议,对管理层作出相应的人事调动。会议要求当时在职的委员会主席、四名副主席(包括被捕的前主席李福兆)及两名委员暂停交易所工作,以便廉署作出跟进调查。 港英政府财政司翟克诚(Piers Jacobs)当日下午发表声明:政府向联合交易所提议,该委员会的一些成员,现在不宜参与该所的管理工作,直至廉政公署的调查工作完成为止。联合交易所委员会在今晨会议中,决议把委员会的权力交给新成立的常务委员会,直至另行通告为止,并由霍礼义先生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章程,行使首席行政人员的权力。 同日,廉政专员班乃信引用《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第2款行使权力,正式公布逮捕人士的身分,目的是不希望公众揣测被捕者的身分和引发谣言,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尽量减低案件对假期后复市造成不良影响。此举曾一度引起舆论的批评,认为廉署不应在正式落案起诉之前,公开被捕人士的身分。有人甚至揣测廉署向联交所作出调查是源于10月股灾时的停市事件,其实侦查工作其实早于股灾前8个月已开始。 祁国利说:“选择在1月2日执行逮捕是为了尽量减低对市场的影响。我们相信新年假期前所有交收告一段落,而1月2日是星期六,股市休市,因此不会影响任何交易,逮捕行动带来的震撼经过星期天的冷静期得以缓和,星期一可以正常复市。”1月4日交易所开市,恒生指数只微跌16点。 联交所实地搜证 祁国利说:“清晨逮捕行动告一段落,我便率领30多名调查人员,花了10多小时搜查联交所各层办公室,检取了大量文件,包括公司申请上市的资料和上市委员会的会议纪录等。” 从开始便参与调查,后来被任命为证物主管的秦汉贤追忆当日调查工作时,不禁眉头一皱:“分析资料简直是大海捞针,申请上市的公司数目众多,上市过程十分复杂,究竟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哪些公司牵涉在内?哪些纪录可以成为有力证据?原本的9人小组根本应付不了这么繁重的工作,我们曾一度抽调了50位同事来协助。” 祁国利补充说:“在调查期间申请上市的公司超过150家,我们对这些公司的背景、业务范围、资产状况、股东身分等资料作详细分析。为了方便核对资料,我们在办公室整幅墙壁贴上绘图纸,用不同颜色将这150间公司的资料一一列出,再勾划出公司董事间的脉络关系,然后循着他们的业务交易或财务转移的流向,找出与案相关的疑点和疑人;随后我们约见了近千名人士,包括各上市公司的股东、董事、财务总监、安排上市的财务顾问及分包销商等,录取了数百份口供;从中整理出有力的证据,作为起诉的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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