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音乐 | 下载 | 读书 | 笑话 | 网络电视 | 网络电台 | 网址 | NEWS | 软件下载 | 图片 | 地图1 | 地图2 | 广告联系 | 设置首页 |
| 小说 | 人文社科 | 生活娱乐 | 文学艺术 | 经管励志 | 奇幻武侠 | 军事纪实 | 都市情感 | 推理恐怖 | 青春校园 | 其他 |
| 您的位置:飞龙 > 读书 > 连载 > 人文社科 > 社会 > 温州评判 |
上一页 回书目 下一页 |
第三章 风流温州 1988年8月25日,苍南县灵溪镇成了众人关注的地方,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国新闻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社等26家新闻单位的44名记者汇聚于此。这是因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新中国首例“农民告县长案”。 1987年7月,苍南县艚镇包郑照建在原住房东首堤坝上的一幢三间三层混凝土砖木结构楼房,被苍南县人民政府强行拆除了。包郑照和家人经过痛苦的思索,决定与自己的父母官对簿公堂,决个输赢。于是他走上了漫长又艰难的诉讼道路,以“苍南县人民政府强行拆房的行为是完全违法”为由,把县政府告上了温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庭,诉请赔偿损失。 温州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包在堤坝上填河建房是违章建筑,影响行洪排洪,危害闸坝的安全。苍南县人民政府为了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多次教育原告并限期自行拆除无效后,强行拆除原告违章建造的部分房屋,是合法的,正确的。原告诉请赔偿损失,显属无理。于是作出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判决后,包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歪曲事实”,“适用法律不当”和“一审有违法之处”等为由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经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包郑照的这场官司最后虽然没有取得胜诉。但此案留给人们的意义却远远超出了案件的本身。 1999年,温州瓯海一个叫寮东的地方也频繁上了中国各大媒体的头条。 这一年的5月24日,寮东村民罢免了他们的村主任。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首例“村民罢免村主任”事件。 在村民开始投票表决前,受村民委托的吴锡铭在村民大会上宣读了罢免理由。他说,潘洪聪在1996当选后,没有依法经营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利用职权侵占农民合法权益,使集体资产大量流失,财务管理失控,各项事业停滞发展。潘洪聪在大会上说:“村民提出要求罢免我的职务,这是村民的合法权利,我表示理解。”他同时针对村民的罢免理由逐项进行了申辩。 这次为罢免村委会主任而举行的村民大会,是在瓯海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梧埏镇领导组成的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村委会成员组织主持的。 寮东村共有1351名有选举权的村民,在5月24日举行的村民大会上,领取罢免村委会主任选票的村民有1295人,最后收回的选票有1241张,其中1122票赞成罢免现任村委会主任,94票反对,17票弃权,还有8张废票。 2000年夏天,温州又爆出“全国第一”新闻。永嘉县瓯北镇梅园村中村自然村与开洋村为饮用溪水问题引发纠纷。由于永嘉县政府未作出裁定,中村部分村民提出行政诉讼,状告县政府“不作为”。 1996年春节期间,相邻的开洋村在中村水源的上游另建堤坝,安装水管,把水源全部引向开洋村,完全截断了中村自来水。两村就此引发了纠纷。 中村村民曾向县政府提出要求解决,县政府也主持过协调,由于两村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作出裁定。1998年11月18日,中村部分村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县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应由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继而,原告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为不使水事纠纷事态扩大,1999年12月1日,原告向县人民政府呈上一份“处理水事纠纷请求书”。 原告认为,依法处理两村的水纠纷,是县政府的法定职责。但县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两村发生了多次矛盾。起诉县政府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0年8月10日,温州市中级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出一审判决:永嘉县人民政府对水事纠纷负有处理的法定职责,县政府不履行此职责,对两村的水事纠纷不作处理是违法的。中村百余村民要求县政府履行其职责,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责成永嘉县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两月内,对原告和开洋村的水事纠纷作出处理。 但永嘉县政府不服,提出了上诉。最后省高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
【大 中 小】 上一页 回书目 下一页 |
版权所有: 飞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