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音乐 | 下载 | 读书 | 笑话 | 网络电视 | 网络电台 | 网址 | NEWS | 软件下载 | 图片 | 地图1 | 地图2 | 广告联系 | 设置首页
小说 | 人文社科 | 生活娱乐 | 文学艺术 | 经管励志 | 奇幻武侠 | 军事纪实 | 都市情感 | 推理恐怖 | 青春校园 | 其他
您的位置:飞龙 > 读书 > 连载 > 人文社科 > 社会 > 断裂

上一页   回书目   下一页

其他
漫议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2)

    三聚焦点问题与主要断裂带

    当然,这并非是说,无论什么样的冲突,也无论这些冲突是在什么时候发生,其作用都是积极的。社会冲突在社会生活中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既与社会冲突的性质和特点有关,也与一个社会设立了什么样的处理社会冲突的制度安排有关。

    说到社会冲突的性质与特征,首先涉及的一个问题就是各种冲突交织在一起时,是否会在社会中形成一条主要的断裂带。比如一个群体中有甲乙丙丁四个人,现在面临着两个会导致冲突的问题A和B。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两种情况出现。一种情况是,在有关问题A的冲突中,甲乙为一方,丙丁为另一方,冲突在甲乙与丙丁之间发生;在有关问题B的冲突中,也是同样的阵营,甲乙为一方,丙丁为另一方,冲突仍然在甲乙与丙丁之间进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两种冲突中的立场都一致,甲和乙,丙和丁之间会形成高度的一致。由于在两种冲突中的立场都对立,甲乙和丙丁间就会格格不入,甚至形成尖锐的对立。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在有关问题A的冲突中,甲乙为一方,丙丁为另一方,冲突在甲乙与丙丁之间进行;而在有关问题B的冲突中,甲丙为一方,乙丁为另一方,冲突在甲丙与乙丁之间进行。从中可以看出,在不同的问题上,甲曾分别与乙和丙成为同盟者,乙曾分别与甲和丁成为同盟者,丙分别与甲和丁成为同盟者,丁曾分别与乙和丙成为同盟者。而前一种的情况则明显不一样,无论在哪个问题上,甲和乙、丙和丁都是同盟者,甲乙与丙丁则一直都是冲突的对象。

    上面的例子可以形象的说明,在第一种情况下,以甲乙为一方,丙丁为另一方,两方之间明显的形成一条断裂带。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诸如感情这样的非理性因素加入,人们就可以预见,当第三个将导致冲突的问题C出现的时候,甲和乙,丙和丁就有可能自然地站在一起。当导致冲突的问题不断增多的时候,这种主要的断裂带就会越来越深。而当这种断裂带加深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社会的分裂和动荡。而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组合的阵营会不断变化,一会儿甲与乙站在一起,一会儿乙与丁站在一起,就不会形成一条主要的断裂带。因为这既不能形成永久性的结盟,也形不成永久性的对立。这样一来,一个令人奇怪的现象也就找到了解释的答案。比如,在像美国那样的社会中,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都存在分歧、对立和冲突,越战还在进行,国内的反战运动就风起云涌;堕胎是否合法,意见针锋相对;在对伊拉克的战争上,美国内的分歧甚至比国际上还大;哪怕是像申办奥运会,是否承办世界杯这样的事情,意见的分歧和对立也无处不在。人们不能不奇怪,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度,天天分歧,时时对立,而且还设立了一个专门用来吵架和对立的议会,这个国家怎么就不乱,而且至今看不出要天下大乱的迹象。可以说,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每一种分歧和对立都有一个不同的阵营,因而社会中形成不了一条主要的断裂带。相反,在另外的一些社会中,却是许多冲突都是围绕一条主要的断裂带展开的。最典型的就是在非洲的一些部族政治起着重要作用的国家。由于许多冲突都是围绕部族的边界展开的,而每一次冲突几乎都使原有的断裂带进一步加深,结果是冲突和对立越来越尖锐,对社会造成的冲击也越来越严重。

    当然,像某些非洲国家那样由部族政治的基础而形成的主要断裂带,主要是由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因素造成的,与冲突本身的特点关系并不大。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冲突能否形成主要的断裂带,更多的是与冲突本身的性质与特点有关。换句话说,引发冲突的问题是否具有一种聚焦点的性质对此影响极大。具有聚焦点性质的问题,一般会有这样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整个社会所高度关心的问题;二是冲突的结果对社会中大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会有影响;三是这种问题能够动员许多人的感情。这第三个特点实际上是说,由带有聚焦点性质的问题所引发的冲突,实际上会成为其他冲突的替代物,也就是说,带有科塞所说的“非现实性冲突"的特点。这时我们可以看到,科塞对“现实性冲突"与“非现实性冲突"所做的区分是非常有意义的。在现实性冲突中,冲突仅仅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达到一个所要追求的目标。比如说工人为提高工资所举行的罢工,就是一种现实性冲突的例子。相反,非现实性的冲突,则更多的是将冲突本身作为目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另外的一些利益表达或情绪发泄的渠道被堵塞了,不得已将冲突的目标指向另外的一些问题,以求在后一种冲突中,发泄紧张的情绪。科塞指出:“非现实性冲突产生于剥夺和受挫"。当一种冲突带有这种“非现实性冲突"的因素的时候,就会将一些本来与这种冲突没有什么利害关系的人们引入这种冲突之中,从而使冲突呈现出一种更为复杂化的情景。众多的人都投入到这种冲突中来,并围绕引发冲突的问题形成势不两立的两大阵营。这样的冲突必然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与震荡。

    四社会冲突的形式与强度

    社会冲突对一个社会所造成的震荡的剧烈程度,除了这种社会冲突能否形成主要的断裂带之外,还直接取决于社会冲突的强度和形式。

    就社会冲突的形式而言,如果我们将大部分的社会冲突看做是由利益的表达与对利益的追逐引起的,那么就可以对社会冲突的形式作如下的区分。在最低的层次上,这种社会冲突表现为诸如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按照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的说法,这是一种典型的越轨行为。其具有的社会涵义是,发生这种越轨行为的人,承认社会中为占主流的价值系统所认可的社会性目标,比如一个人越有钱越好;但他们却没有实现这些目标的制度性手段,比如就业或从事某种经营性活动,或是因认为采取制度化的手段实现这些目标的成本太大,于是转而采取非法的手段来实现这些目标。在最高的层次上,对利益的表达和追逐则可以表现为政治和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冲突。在这种冲突中,具体的利益抽象和升华为政治目标和意识形态上的要求。在这种冲突中实际上存在一种普遍的假设,即只有变更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才能为利益的实现创造前提条件。当社会中的利益冲突上升到这样一个层次的时候,用常规性的方式来缓和和解决冲突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这种冲突对社会的震荡和冲击要远大于前一种。

    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是有组织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冲突。在今天的社会中,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已经成为一种更为普遍和经常的形式,结果就是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的出现以及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广泛而活跃的作用。与前两种冲突形式不同的是,这种冲突既不是从现有的政治体制中撤退,也不是对现有政治体制的叛离,相反,这种冲突是在承认现有的政治体制的前提下进行的。冲突的目标是简单而单纯的,就是为了实现某种利益要求,而没有其他更多的因素夹杂在里面。对于这三种冲突形式,也许我们可以分别将其称之为,“夜晚的冲突"、“街头上的冲突"和“会议室内的冲突"。回溯一下中国近百年来社会冲突的历史,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在近代一个世纪左右的时间里,中国的社会冲突更多地是在最低和最高的两个层次上进行的,而在中间的层次上,即有组织的利益冲突却极为鲜见。


上一页   回书目   下一页


版权所有: 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