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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与刀》 第一部分 战后,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把“对战俘的谋杀和虐待”归入战争罪。然而,使人不堪回首的二战期间,日军抓获中国战俘和伤员,不是本着人道主义和对待战俘的原则,给予中国战俘适当的待遇,而是明目张胆地违背国际公约,非人道地、残暴地虐待和枪杀中国战俘。更触目惊心的是,日寇把杀死的俘虏身上的肉和用这种肉所做的汤,拿来供给日本兵当膳食。 澳大利亚乔治·史蒂文森控诉说:二战中他作为驾驶兵被日军俘虏,1943年2月,他运送过300箱人肉给关押美军战俘的集中营。 3. 强迫占领地的平民为奴隶而进行劳役,是一种战争罪行。1934年到1945年的近12年间,日本为了在“满洲国”边境修补要塞,迫使大量中国人参加,其中大约有10万人遭到杀害,仅1942年在辽宁省就有3000名中国人被抓去构筑军事设施。事后为了保密,竟把这些人全部杀死。 太平洋战争后不久,被强行掠到日本去的中国人,大约有4万人,年龄最大的有78岁,最小的有11岁的孩子。他们被分在日本135个企业从事名为劳工、实为奴隶的死亡劳动。 “中国人难以忍受饥饿折磨,以至于出现了拣拾路边别人呕吐的饭粒及拔食杂草的惨况。日本监工将扔掉的橘子皮撒上尿,让中国苦力争相食之。有个叫李担子的青年,甚至将焚烧后的人肉带回宿舍偷吃。负责直接监督中国人劳动的日本劳工,多为具有在中国大陆杀人经验的日本伤残军人和退役军人,他们对中国人所施酷刑可谓五花八门,有将铁棍烧红烙大腿者,有以烟头烧脖筋者,有将鞋上钉上铁刺而踢人者,更有将人吊起向体内注射冷水,然后置于地下,以脚踩其腹使其鼻眼冒水者。中国人不堪忍受灭绝人性的虐待,终于发动震惊整个日本的花冈暴动。暴动失败之后,每两个中国人被反手绑在一起,三天三夜不给饮食,很多人被迫喝自己便出的带血的尿。两人中如果有一人死亡,另外一个人上厕所也要拖着死尸走。”这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场面,无论从道义上看,还是从政治上看,无论从国际法看,还是从日本国内立法看,日本军国主义对于残害中国人都犯下了无法推诿的罪行。 如今,在包括日本国内正义人士的多方努力下,日本国鹿岛建设公司已向“花冈事件”幸存者承认责任并首次道歉,而关于受害赔偿问题留待今后继续协商解决。这是日本履行国际法义务,反思侵华战争责任的良好表现,这对预防战争犯罪和维护世界和平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4. 禁止有毒、化学和细菌武器的制造和以其作为交战手段和方法。最古老的战争法规之一,就是在战争中禁止使用人类深恶痛绝的毒物和有毒武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曾使用窒息性和各类有毒化学武器,造成1万人的死亡,127万人受伤,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和严厉谴责。战后,在缔结凡尔赛条约时,曾认真讨论过如何禁止使用毒气,日本也是该条约的签署国。并且,关于禁止使用毒气的国际协定,分别还有1899年7月缔结的禁止使用毒气的海牙宣言,以及1925年6月签署的禁止使用毒气和细菌武器的日内瓦议定书。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和意大利都未在战场上使用过毒气,而只有日本人在中国使用了毒气。日本在我国东北秘密研制和实验细菌武器,于1931年和1936年先后建立了第731部队和第100部队,专门从事细菌战的准备,以活人做试验。 1937年到1945年八年期间,日寇在中国战场上进行毒气战总计1312次,直接伤害中国军人36968人,其中死亡2086人,而无辜的老百姓伤亡数字无法统计。 5. 日寇对中国城镇的狂轰滥炸,践踏了战争法规和惯例。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附件第25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攻击和炮击不设防的城镇、乡村和住宅。”第27条规定:“围攻及炮击时,凡关于宗教、技艺、学术及慈善事业建筑物,医院及收容所等,不得作为目标。”并且有关条约还规定:“禁止以对平民造成恐怖,破坏或损害非军事性质的私人财产,或伤害非战斗人员为目的的空中轰眨”而日寇公然违背这些规定,使用恐怖手段,轰炸和平城镇,掠地飞行,用机枪扫射手无寸铁的中国居民,向城镇市区投掷燃烧弹造成巨大火灾。特别是落在茅房鳞次栉比的贫民区,使住宅和居民化为灰烬。中国所有重要的城市,几乎都受到空袭的威胁。 在重庆,日寇制造了震惊中外的连续大轰炸,整个重庆城区浓烟滚滚,一片火海,到处死尸枕藉,甚至树枝上也挂着断臂残肢,英法使馆和美国教堂也遭到炸弹袭击。最为悲痛的是,日寇炸弹造成重庆大隧道窒息挤压而惨死的市民近万人。惨案发生后几天,重庆城区不少店铺、居民住宅久久没有人开门,原因是全家都已惨死,成了绝户。 今天,我们从国际法的角度重提日寇的累累罪行,一方面旨在居安思危、勿忘国难,另一方面为加强日本国对侵华战争历史责任的认识和反思;同时,敦促日本国根据战后的国际惯例,向遭受巨大生命财产损失的中国人民履行其受害赔偿的国际义务。 美国社会学家卡雷尔·冯在他的《日本的权力构造之谜》一书中,曾对日本人绝对信奉实力的民族性作过深刻的分析。他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日本人都能非常迅速地觉察力的所在,而且一旦判明力的所在之后,他便会将之表现在行动上。不论情况如何,也不论目的如何,日本人都会唯力是从。”对于日本人,尤其是战争体制下的日本民族来说,力就是“正义”!在这样的前提下,尽管它披上了文明世界的外衣,但它仍然难以吸收本民族所罕有的人道主义精神;尽管它曾经学法中国,并且二战期间中国国力处于弱势,是其凌辱对象,但是它的民族胸怀和人性关爱的层次一直落后于中国,这是不争的历史和现实事实。 二战前后,中日两个民族对犹太人的不同“礼遇”就是明显的例子。在犹太人的《圣经》中,有一个著名的关于世界末日人们逃入方舟逃避滔天洪水的故事。二战期间,法西斯势力就是现实版的犹太人的洪水猛兽,犹太人的先知无论如何也猜想不到,远东的中国上海竟是他们的救命“方舟”。 2000年1月26日至28日,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一次反思20世纪大屠杀的国际会议。会议期间,世界犹太人组织举行了一个展览,名叫“生命签证”,介绍二战期间救助犹太人的各国外交官。名列榜首的是已故的中国外交官何凤山博士,他是最早帮助犹太难民逃脱纳粹大屠杀的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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