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音乐 | 下载 | 读书 | 笑话 | 网络电视 | 网络电台 | 网址 | NEWS | 软件下载 | 图片 | 地图1 | 地图2 | 广告联系 | 设置首页 |
| 小说 | 人文社科 | 生活娱乐 | 文学艺术 | 经管励志 | 奇幻武侠 | 军事纪实 | 都市情感 | 推理恐怖 | 青春校园 | 其他 |
| 您的位置:飞龙 > 读书 > 连载 > 人文社科 > 学术 > 知道点世界哲学 |
上一页 回书目 下一页 |
第二部分 1689和1690年,洛克出版了他倾注多年心血的《政府论》,使他的人权思想得以系统阐述。洛克坚决为个人的权利辩护,在他看来,每个人天生就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等自然权利,这些权利是不可剥夺和不可转让的。人们建立国家,就是为了能更好的保障这些权利。所以,国家权力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不能想干涉什么就干涉什么。它的目的是保障人权。如果政府侵犯了个人的权利,就违背了建立政府的初衷,人们就不再有服从政府的义务,也就是说,人们就有权推翻政府。 《政府论》是自由主义的奠基之作,是洛克多年政治生涯中理性思考的结晶,是政治实践和哲学探寻的统一体。 他所提倡的“自然权利”,在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中被发展为“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博爱”的革命口号;他的“分权思想”被孟德斯鸠所继承,发展为“三权分立”的国家学说,成为现代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国家的立国原则。 《政府论》理所当然地成为自由主义者的《圣经》。
|
【大 中 小】 上一页 回书目 下一页 |
版权所有: 飞龙 |